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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及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案件的处理,包括: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
    ■接受受理司法程序的法院的指定,担任管理人;或接受管理人的委托,处理上述案件的法律事务等。
  • ■与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相关的,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案件及非诉案件;
    ■与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相关的,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案件及非诉案件;
    ■涉及车险、寿险、意外伤害险、农业保险、校园责任险、学平险及其他人身类、财产类保险业务,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案件及非诉案件;
    ■涉及保险业务的交通事故案件、保险合同案件及其他侵权类、合同类保险业务,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案件及非诉案件;
    ■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涉及保险业务的非诉讼服务领域案件;
    ■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案件及非诉案件。

  •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团法人的聘请,进行职务犯罪预防、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培训
    ■企业合规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 ,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
    ■审判阶段为被告人辩护 :在一审、二审过程中,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辩护: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代理申诉案件,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代理刑事案件: 在自诉和公诉案件中代理举报、指控犯罪,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 ■为政府重⼤策提供法律意见
    ■代理政府参加诉讼或处理涉及政府的非诉讼民事纠纷
    ■代表政府草拟合同及进⾏谈判
    ■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
    ■协助政府法治宣传教育,汇编法律、法规、政策并开展培训
    ■办理政府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 ■公司债、可转债、次级债、企业债的发行上市
    ■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发行
    ■资产证券化法律事务
    ■商业银行法律事务
    ■国际商业信贷、项目融资、银团贷款等资产类法律事务
    ■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法律事务
    ■金融证券法律服务
    ■收购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包法律事务
    ■互联网金融法律服务、境内IPO、上市公司再融资法律事务
    ■融资租赁法律服务
    ■融资担保法律服务( 企业评估、渠道选择、融资规划、方案提供、融资推介、过程控制)

  • 除刑事,行政案件外的民、商事案件,具体指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医疗事故等侵权案件,以及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民间借贷、建设工程、金融、保险、商事合同、知识产权、破产清算、职工安置等商事案件.
     
  • ■重大、疑难房地产/建设工程纠纷解决、诉讼和仲裁代理
    ■土地一级开发、投资、整理、流转信托
    ■集体土地承包、租赁、使有权流转;
    ■制定征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工作的规章制度、拟定工作方案、征地补偿方案等配套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合作开发、商业模式设计和法律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BT、BOT、PPP、EPC项目法律服务
    ■房地产项目融资(贷款、信托、基金、证券等)
    ■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承包、招标和投标中所涉法律服务
    ■国际工程专项法律服务
    ■房地产项目工程的开发、设计、施工、监理、结算、收购中所涉法律服务
    ■物流地产和养老地产法律服务
    ■房地产、矿业企业设立、融资、并购重组、清算、破产法律服务
    ■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立项、建设等法律服务
    ■房地产销售、转让、租赁、抵押和典当等一级、二级市场交易中所涉法律服务
    ■房屋买卖纠纷处理(代客户拟定买卖合同、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及诉讼等法律服务)
    ■物业管理(包括协助客户组建或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审阅、起草各种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等相关事务咨询、物业管理事务纠纷解决、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制度)

     

     
  • 一、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破产案件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破产程序

    1

    山东瑞中医药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

    2

    曲阜金皇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

    3

    曲阜海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

    4

    曲阜房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

    5

    山东企鹅塑胶集团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

    6

    济宁方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

    7

    济宁骏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

    8

    鱼台孝贤大厦酒店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

    9

    济宁金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

    10

    济宁市永诚气体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

    11

    山东汇通胶带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

    12

    山东润丰种业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

    13

    济宁汇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清算

    14

    邹城万达煤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

    15

    山东嘉寓润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

    16

    山东联迪漆业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

    17

    山东省鱼台县百货大厦

    破产清算

    18

    山东省鱼台县食品厂

    破产重整

    19

    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

    20

    梁山通达钢材商贸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

    21

    梁山樱源鸭食品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

    22

    梁山京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

    23

    梁山永盛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

    24

    山东森林木业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

    25

    济宁鸿业化工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

    26

    济宁如意四季花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

    27

    济宁市物资供销总公司

    破产清算

    28

    济宁市食品总公司

    破产清算

     

     

     

     

     

    破产案件规模近100亿元

    破产业务团队成员:负责人朱玉冰,李国全,杨杰,袁翠平

    破产团队中,李国权在1987-2005年期间在济宁中院工作

    社会资源:山东律师(德衡)联盟会员

     

     

     

     

     

     

     

     

     

     

     

     

     

     

     

     

     

     

     

     

               

     

     

     

     

     

     

     

     

     

     

     

     

     

     

     

     

     

     

    二、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情况

    2014年以来,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接受各地人民法院指定,先后办理或正在办理的破产项目包括:山东瑞中医药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济宁骏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山东联迪漆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山东企鹅塑胶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曲阜金皇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曲阜海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曲阜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破产清算案、邹城市万达煤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山东田尔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山东森林木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济宁方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山东嘉寓润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鱼台孝贤大厦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鱼台县食品厂破产清算案、梁山通达钢材商贸有限公司、梁山永盛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山东永城机械有限公司等。

    截至目前:

    破产重整项目中,山东瑞中医药有限公司、曲阜金皇活塞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骏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梁山通达钢材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森林木业有限公司等多起案件的重整计划已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成功。山东企鹅塑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人正在与意向投资人洽谈,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将起草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破产清算项目中,曲阜海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山东联迪漆业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山东永城机械有限公司、鱼台食品有限公司、鱼台孝贤大厦有限公司等案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人民法院批准,清算完毕。

    执行转破产清算项目中,济宁方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已经拍卖处置完毕,管理人已起草分配方案提交人民法院,近期将召开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审议表决。

    另,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上述办理的破产案件中,山东联迪漆业有限公司破产案系将2家关联企业纳入合并破产;山东企鹅塑胶集团有限公司系将4家关联企业纳入合并破产;曲阜海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系将7家关联企业纳入合并破产、曲阜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系将2家关联企业纳入合并破产。

    三、部分典型案例简要介绍如下:

    (一)曲阜金皇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2014年7月1日,曲阜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金皇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金皇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我所全程参与管理人工作。经评估,金皇公司资产数额为2.56亿元。期间,共有198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确认债权数额共计12亿余元。金皇公司有职工700余人,涉及职工债权4800余万元。本案通过引进投资人的方式对金皇公司进行重整,使得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欠缴社会保险费用、税收债权获得全额清偿,普通债权也获得一定比例的清偿。本案重整计划第一次成功实施了债转股方式。重整计划方案经曲阜市人民法院批准后予以执行,使公司得以起死回生。

    (二)济宁骏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2015年1月23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骏达公司破产重整,指定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经评估,骏达公司资产总额为1.79亿元。重整期间,共有141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总额为7亿余元。骏达公司共有职工1200余人,涉及职工债权数额1700余万元。重整期间,管理人通过报刊、网站等多种渠道发布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通过与意向投资人多方接触、洽谈,最终确定山东炜杰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绿瀚实业有限公司为骏达公司的重整投资人。由投资人向骏达公司注入流动资金,调整骏达公司股权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产品转型升级,确保企业再生。骏达公司重整计划由任城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并于2018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

    (三)曲阜海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

    2014年7月1日,曲阜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海峰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金皇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我所全程参与管理人工作。后经管理人调查,海峰公司还存在山东恒裕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毅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曲阜市义恒物贸有限公司、曲阜恒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恒毅钢幕股份有限公司、曲阜鲁星工贸有限公司、济宁市安达经贸有限公司等7家关联企业,为公平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于是将上述关联企业申请合并破产。2015年10月12日,曲阜市人民法院裁定将上述八公司合并破产重整。因重整未成,2016年12月26日,曲阜市人民法院就上述企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破产清算。

    经管理人审核:海峰公司共有160余家债权人,各类债权总额9亿余元。资产评估拍卖变现后,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优先支付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社会保险费用,普通债权也按照一定的比例获得分配。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高票通过,经曲阜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现已执行完毕。

    (四)山东方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方科公司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执行转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邹城市人民法院审理。邹城市人民法院指定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担任方科公司管理人。管理人对债务人方科公司资产评估后,于2020年3月3日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依法对方科公司的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等财产进行拍卖。2020年4月9日,某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目前,管理人已经与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管理人已起草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人民法院,近期将召开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审议表决。

    四、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参与破产管理人竞争性选任的优势

    (一)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团队法律基础理论扎实,办案经验丰富。企业破产重整(清算)业务是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单位法律服务业务范围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一直注重团队内部对破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政策的学习以及破产经验的积累,定期组织破产业务培训,共同交流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团队的专业素养。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破产团队律师先后参加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山东省第一届破产法论坛、山东省律师协会组织的破产清算业务交流会、僵尸企业处置实务高级研修班等活动,并且主动走出去与相关业务单位、重点企业、政府部门进行破产法讲座、交流、学习等,并多次接受济宁市内外其他律师事务所的来访、咨询,交流、分享公司破产案件的办理经验。另外,在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参与办理的破产案件中,有多起案件涉及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情形,其中个别案件一次性合并关联企业多达7个,有多起案件涉及职工人数众多。这些破产案件的妥善办理及解决,为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破产法律理论和实务操作经验。

    (二)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团队组织结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管理制度完善。基于多年来办理破产案件积累的实务经验,我所建立了一支业务精专、素质过硬的破产专业律师队伍,探索并建立、完善了一整套成熟有效的团队管理及案件处理模式,对于承办的每一起破产案件进行精细且专业的分工,包括,管理人接管前的准备工作,接管后工作思路的开展:破产财产清理,债权债务清理、合同文件清理、诉讼案件清理、其他有关工作的清查,接收债权申报及审核确认,制作重整计划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工作。团队分工明确,管理人工作有条不紊,按照破产规定的节点和步骤有序推进。